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人员情况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二部分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财政拨款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表 1.2018 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 2.2018 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 3.2018 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 4.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 5.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 6.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 7.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 8.2018 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江汉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是江汉区卫计委履行全区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江汉区卫计委领导及武汉市卫生计生执法总队的指导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区公共卫生及相关产品、医疗机构、计划生育、传染病防治等开展综合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江汉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为江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二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
(三)人员情况
江汉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共有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21 人。在职实有人数 15人,其中:行政 0 人,事业1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5 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聘用卫生监督协管员13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08.03 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82.74万元,增长19.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08.0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8.03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 82.74万元,增长19.4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支出508.0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395.11万元,项目支出112.92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8.03万元,全部用于医疗卫生支出508.03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327.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71万元,资本性支出4.3万元,其他支出45.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数 508.03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395.11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 62.29 万元,增长18.72%,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政策性增资所致。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77.7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7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59.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112.92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 20.45 万元,增长 22.12%,主要原因是新增不可预见经费所致。
1、经常性项目支出76.12万元。主要用于: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订制卫生监督制服、所内卫生监督协管员、医疗卫生监督管理。
2、一次性项目支出4.3 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
3、不可预见费项目支出32.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9.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4.3万元。包括:物类4.3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 1,207.98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9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4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为聘请法律顾问经费。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机关及 0 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增(减)原因主要为: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无购车支出。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