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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文日期 2018-01-18 15:13
发布机构 江汉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武汉市江汉区保健医疗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武汉市江汉区保健医疗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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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18 15:13 |  来源:江汉区人民政府
江汉区人民政府---

武汉市江汉区保健医疗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人员情况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二部分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财政拨款 2018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1.2018 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8 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8 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2018 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和业务范围

    承担由区级财政供养的保健、优诊、离休、伤残军人的公费医疗工作;承担全区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医疗补助和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医疗补助工作;承担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子女的互助医疗管理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武汉市江汉区保健医疗办公室为江汉区卫计委所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区财政全额拨款。

(三)人员情况

武汉市江汉区保健医疗办公室共有编制3人,其中:事业编制 3 人。在职实有人数 2 人,其中:事业 2 人(正科级领导职数1人,副科级领导职数1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6996 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29万元,降低3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229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996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29万元,降低3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支出6996 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996 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96万元;其中:

205教育支出 1,900万元,

210医疗卫生支出 5,096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18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976万元

310资本性支出 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6996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0万元,无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6996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29万元,降低3 %,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医疗费用的比例。

1.经常性项目支出6994万元。主要用于:承担由区级财政供养的保健、优诊、离休、伤残军人的公费医疗工作;承担全区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医疗补助和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医疗补助工作;承担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子女的互助医疗管理工作;

2.一次性项目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

3.递延性项目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 2万元。包括:物类 2 万元,服务类  0  万元,工程类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 0 平方米;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0   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   0  万元。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江汉区保健医疗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无预算。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原因主要为:取消接待项目。(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写本年无购车支出。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无车辆开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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