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人员情况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二部分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财政拨款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表 1.2018 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 2.2018 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 3.2018 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 4.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 5.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 6.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 7.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 8.2018 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职能、职责:本所为辖区妇幼健康服务指导中心,承担17项妇幼计生工作职能,包括开展妇女儿童保健、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健康教育、适宜技术推广、避孕药具发放、优生指导以及负责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等。服务范围涵盖1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家综合医院、58家幼儿园、26085名7岁以下儿童、102120名15-49岁育龄妇女、5067名产妇、4500余名新入园儿童、10000余名在园儿童、1200余名幼儿园老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江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江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之一,是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江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共有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7人。在职实有人数40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4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0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40.73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53.22万元,增长1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640.7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40.73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53.22万元,增长1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支出1640.7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293.13万元,项目支出347.6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0.73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55.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4.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0.37万元;资本性支出21.09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640.73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293.13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04.12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增资。
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770.1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0.3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142.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347.6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49.1万元,增长16%:
1.经常性项目支出309.6万元。主要用于:儿童保健工作经费80.7万元;妇女健康工作经费95.1万元;基本生育服务工作经费33.8万元。
2.一次性项目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筛查项目。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42.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2.57万元。包括:物类8.29万元,服务类14.28万元,工程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3049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9.38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14.28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儿童保健印刷和出版服务;妇女健康印刷和出版服务;基本生育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部门单位名称)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机关及0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1.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无购车支出。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