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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文日期 2015-02-17 10:04
发布机构 江汉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江汉区公安分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江汉区公安分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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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2-17 10:04 |  来源:江汉区人民政府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公安分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及下属39个报销制单位。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8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公安系统的工作检查、学习交流、考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260万元,拟更新公务车辆26辆。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545万元,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公务执法用车辆共269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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