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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文日期 2016-03-04 10:12
发布机构 江汉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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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3-04 10:12 |  来源:江汉区人民政府
江汉区人民政府---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单位名称)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行政单位1个。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6.4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6.46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行政单位暂不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待车改政策实行后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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