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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文日期 2016-09-28 16:32
发布机构 江汉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5年度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

2015年度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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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9-28 16:32 |  来源:江汉区人民政府
江汉区人民政府---

  

  2015年度

  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

   

  2016928

  目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

  二、收入决算表(2)

  三、支出决算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江汉区发改委为江汉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协调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及现代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国民经济动员、价格监督检查、涉案物品价格鉴证、节能减排等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编制人数43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在职实有人数33人,其中:行政33人,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人,退休28人。

  第二部分、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1,675万元,支出总计1247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减少136万元,降低7.50%,主要原因:江汉区十三五规划和课题项目已完成及个别人员退休调出等。支出减少501万元,降低28.66%,主要原因:有些项目需跨年或等项目完工后进行结算。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 1,612万元,占本年收入96.23%。年初结转结余63万元,占本年收入3.77%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5万元,占本年支出78.98%,项目支出262万元,占本年支出21.01%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总计1612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1万,增长11.87%、支出总计减少 501万元,降低28.66%。主要原因是有些项目需跨年或等项目完工后进行结算。剔除上述因素,我们预算支出率达到100%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675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1,2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4.45%。其中:基本支出985万元,项目支出26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开展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二)建立重大项目169个、用地面积6040亩、总投资超3500亿的重大项目库。(三)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统一规范、并联运行、信息共享、高效便捷、阳光操作、全程监督”全年审批、核准、备案、变更投资项目123个,批复总投资555.5亿元。(四)全力推进我区51个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投资额315.65亿元。(五)实施服务业三年攻坚计划,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平台,以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和中介服务业、现代商贸业四大支柱产业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91.52%。全年新增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3个、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争取财政性资金支持200万元。(六)加强重大战略的谋划,牵头制定《关于创新驱动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互联网+”为引领,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时尚创意等新兴产业发展,形成以火凤凰、诚讯科技等24家高新技术企业、信息技术产业为代表的“互联网+”产业集群。(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点发展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全年新增科技孵化器面积3.9万平方米,新增在孵企业104家。(八)佐尔美、新金首饰、荒井等3家企业被市发改委、环保局授予清洁生产先进单位,“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全面完成。(九)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认真做好价格举报投诉的办理工作,维护群众价格权益。全年受理处理群众举报案件544件,退还违规收费2166元,投诉案件办结率100%,对两家违法情节严重的单位进行处理,罚款5.7万元;依法开展价格认证工作,承办各类涉案物品鉴证784件,总标的455.7万元。(积极开展对口帮扶工作。一是落实新一轮援疆工作,拨付100万元帮扶资金用于新疆博乐市青得里社区活动中心建设。二是积极帮扶革命老区,组织全区54个单位自筹150余万元,拨付300万帮扶资金,用于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覆盖黄陂区李家集街、长轩岭街54个行政村;投入60万元组织两个小康工作队,扎实开展黄陂区平峰村、油榨村扶贫工作。三是完成对口扶贫五峰县五峰镇、神龙架林区木鱼镇、郧西县观音镇、来凤大河镇的帮扶对接工作,拨付帮扶资金438万元;组织全区40个单位组建20个驻村工作组,到黄陂区蔡店街、长轩岭街开展精准扶贫攻坚工作。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1274万元,支出决算为9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1.43%,主要原因一是援疆帮扶项目还未完工;二是部分项目支出尾款2016年结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215万元,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建设和其他资本性支出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1 个行政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 16.46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 151.88%。其中:

  1.因公出国()费用支出决算为12万元,比预算增加 12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未纳入预算,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年终纳入单位决算。

  2015年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公出国()团组次,2人次,实际发生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10月赴德国进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及生态城市建设境外培训团组1个、 1人次;12月前往法国参加地方领导气候峰会中国国际交流与合作团组 1个、 1人次;通过2次境外培训及交流学习了当地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城市持续发展的经验,对我们编制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江汉又好又快发展大有裨益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20 %。其中:

  (1)本年度未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完成预算的120%,比预算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安全奖励,维修、保险费比往年有所提高。其中:燃料费 3.43万元;维修费 2.91万元;过桥过路费 1.39万元;保险费 2.22万元;安全奖励费用 1.7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5.48%,比预算减少 5.46 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超范围、超标准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城区发改委(物价局)到我区学习、调研及组织大型活动接待费用。

  2015年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  1 万元。其中:用于招商引资 0.23万元,大型活动 0.53万元,外省市交流接待  0.24 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10万元,增长 66.67%,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增加12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万元,增长9.09%;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3万元,降低75%。因公出国()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未纳入预算,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年终纳入单位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安全奖励,维修、保险费比往年有所提高,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万元,较2014(同口径)增加(减少) 7万元,增长6.93%。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费用有所增加。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1231日,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台()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3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一年内市发改委(武发改投资[2015]58)下达江汉区政府重大策划项目计划目标为6个,实际策划重大前期项目7年初预计委托评审项目50项次,实际委托评审31项次,共计审减投资1560万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规定的方案比例 100%评估报告数据的准确率≥90%预算安排资金范围≤预算安排数。确保项目符合环保方面行业准入标准100%,项目责任单位满意度90%经济效益 :节约资金及提高政府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率;社会效益:确保了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市级目标完成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第三部分、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

  2.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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