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2022 | 发文日期 | 2022-01-05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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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江汉区财政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江汉区2021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推进情况 | ||
江汉区2021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推进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以及财政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建立财政部门牵头、预算部门具体实施、审计监督部门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体系,着力抓重点、补短板、提质量,不断拓展预算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促进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升。
(一)夯实管理基础,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加快推进全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全面纵深发展,强化长效管理。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范围内印发了《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办发〔2021〕5号),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明确全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和改革路径,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行系统性深入推进。二是完善绩效管理配套管理办法,近年来拟定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系列制度,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配套管理办法,今年试行重大项目和政策事前评估制度,印发了《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江汉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江财〔2021〕49号),精准财政资金投向,突出预算绩效全链条管理,强化链条两端管理的延伸。三是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印发了《江汉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健全了财政内部协调机制,保障全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任务高效有序地推进。
(二)创新方式方法,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面提质
按照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努力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一是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积极推进财政预算资金2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新增项目申请预算的必要条件,增强立项环节的绩效约束。二是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坚持目标导向,将绩效目标编制和部门预算有机结合,推动绩效目标同部门预算“同布置、同审核、同批复、同公开”,依托预算绩效一体化信息系统,强化绩效分析对预算编制的支撑,实现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两个覆盖”。三是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对预算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绩效重点监控覆盖80家单位80个项目,监控资金量16,147万元。针对绩效目标完成可能有偏差的项目,落实整改措施,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自评与外部评价、财政重点评价与再评价、项目评价与政策评价相结合的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2021年实现了所有项目支出和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组织对10家单位10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资金量14,830万元。
(三)强化结果应用,提高财政政策和资金的有效性
严格财政支出管理,认真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努力把钱用在刀刃上。坚持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作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重要一环,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全面清理低效无效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一是实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部门相应的项目资金采取优先保障、控制安排和扣减预算等方式,优化预算编制。例如垃圾分类项目中针对未完成绩效目标的街道及时收回财政资金,整合建设局两套信息化系统减少财政资金的重复投入,切实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强评价结果整改反馈。及时向单位下达《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意见函》,做到“真评价、真反馈、真整改”。2018以来针对民生、教育、科技等领域“制度规定不健全、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督促单位积极整改,完善管理制度60项。三是推进评价结果与预决算信息公开相结合。进一步规范绩效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与形式,组织对区属预算单位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等情况进行公开,提高预算绩效管理透明度。
(四)提升工作质量,加强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培育“政府重视绩效、单位追求绩效、公众监督绩效”的理念,创造良好的思想基础和舆论环境,严格落实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行为规范,推动绩效管理从财政部门的“单兵推进”向各相关主体广泛参与的共同治理转变。一是多维度、多层次、多角度地组织开展培训和宣传,分别面向财政内部、全区预算单位开展绩效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升单位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二是加强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报告编制规范,并建立绩效评价报告审核制度,将第三方机构工作情况和报告质量作为付费的参考因素,强化报告质量管理。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