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鄂财行发〔2022〕40号 | 发文日期 | 2023-01-10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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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财政厅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的通知 |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153号)和省政府批复的分配方案,现下达你地(单位)2022年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万元(项目代码:Z145110010028),用于推进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相关工作。支出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699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请你地(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行发〔2021〕35号)以及《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鄂财绩发〔2020〕3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切实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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