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3-22 1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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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江汉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领域投诉举报方式及投诉处理流程 |
江汉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领域投诉举报方式及投诉处理流程
为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建设,严厉查处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现将江汉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投诉方式及处理流程予以公示:
一、投诉处理原则
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收到提出的异议答复或对答复不满意,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内向区综合监管机构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
二、投诉受理条件
1.投诉人是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了有效线索;
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已向招标人提出了异议;
4.投诉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提出的投诉;
5.投诉书的格式符合《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
三、投诉受理范围
1.列入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规避招标,或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
2.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不遵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场工作规程的;
3.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或其他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的;
4.对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需要回避的,没有行政监督部门查处或者行政监督部门查处职责交叉的,以及特别重大的违法行为。
四、投诉渠道
(一)线上投诉
登入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fw.wuhan.gov.cn/whggzy/),按照系统要求填写资料进行投诉。
(二)现场投诉
投诉人携带身份证明、投诉书或授权委托书向受理部门提出投诉申请。
五、受理部门
(一)综合监管机构
受理部门:江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027-85753196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江汉区常青路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行业监管机构
受理部门:江汉区建筑管理站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举报电话:027-85793455
电子信箱:3247725837@qq.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7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六、投诉受理注意事项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对提出异议的事项第一次进行投诉的,投诉人应当提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2.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3.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受理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的处理流程图
江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