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5-07-27 00:00 |
|---|---|---|---|
| 发布机构 | 江汉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汉正街紫竹片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 ||
汉正街紫竹片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公 告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江汉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下达《房屋征收决定书》(江汉房征决字[2015]第7号),对汉正街紫竹片旧城改建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予以征收,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范围见房屋征收红线图)。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该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向武汉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6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