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5-05-22 00:00 |
|---|---|---|---|
| 发布机构 | 江汉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地铁6号线石桥站、杨汊湖站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 ||
地铁6号线石桥站、杨汊湖站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江汉区机电路6号、江汉区罗家嘴路、江汉区姑嫂树路、发展大道与唐家墩交汇处等(详见房屋征收红线范围)。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35703.4万平方米(具体数据均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实际面积为准)。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