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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江土告字〔2026〕1-2号 发文日期 2026-05-09 11:05
发布机构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江土告字【2026】1-2号)

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江土告字【202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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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09 11:05 |  来源: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

江土告字〔20261-2


武汉怡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规范建设用地程序,加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管理,切实维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江北段)工程复兴村停车场项目建设用地办理农用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转用范围:武汉怡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详见附图)。

、转用目的: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江北段)工程复兴村停车场项目建设需要。

三、转用土地现状:总面积0.1011公顷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本公告下发后武汉市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将组织对拟转用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土地现状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单位、个人建设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征收土地补偿实物指标调查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附件:

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江土告字【2026】1-2号)及附图


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复兴村停车场)(怡林公司地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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