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6-07-01 17:00 |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银河幼儿园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 ||
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银河幼儿园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
《银河幼儿园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公布,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22号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的通知》(武政规〔2023〕7号)相关要求,《银河幼儿园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于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27日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布,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现将征求意见及补偿方案修改情况作如下通告。
一、征收意见情况
银河幼儿园地块项目总户数2户,在《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期间,房屋征收部门未收到2户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提交的意见。
二、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鉴于本项目被征收房屋为危房且长期空置未使用的实际情况,现对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货币补偿方式和产权调换方式中的搬迁补偿费修改为:“②搬迁补偿费: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签约搬迁按2000元/户标准给予搬迁补偿费。”
本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由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及规定进行解释。
特此通告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日
1.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银河幼儿园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pdf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