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6-06-15 14:50 |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2026年江汉区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登记公告 | ||
2026年江汉区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登记公告
2026年江汉区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登记公告
根据《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登记摇号选房管理办法》(武房规〔2022〕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就江汉区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向社会公开登记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腾退房源共计846套,分布在10个住宅小区,分别为:中城时代107套、万润橄榄城19套、新龙和苑24套、红旗公寓1套、颐和家园4套、桥机嘉园3套、江南新天地6套、华生汉口城市广场40套、天勤花园2套、北湖名居640套。(清册附后)
二、运营机构
中城时代、万润橄榄城、新龙和苑、红旗公寓、颐和家园、北湖名居公租房运营单位为武汉中兴保障性住房有限公司。桥机嘉园公租房运营单位为武汉市汉阳区安居兴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江南新天地公租房运营单位为武汉洪投保障房运营有限公司。华生汉口城市广场、天勤花园公租房运营单位为硚口安居供应链有限公司。
三、登记时间
2026年06月22日至0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四、登记对象范围
持有2026年06月12日(含)之前江汉区核发的有效《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并有意向租赁的实物配租轮候家庭。
五、登记地点
凡符合登记条件的实物配租轮候家庭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登记。
六、选房时间及地点
本次腾退房源选房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七、配租原则
所有腾退房源依照“属地—批次—轮候时间”的顺序分配。具体按照“江汉区优先配租对象--江汉区普通申请对象”的批次确定选房顺序,同一批次内,按照申请人首次取得租赁资格证明日期先后确定选房顺序;首次取得租赁资格证明日期相同的,由区运营机构主持保障家庭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八、注意事项
1. 凡欲参加登记的家庭,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公告规定的登记期限和登记地点参加登记。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登记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登记手续,被委托人须持有申请人(委托人)及申请人家庭成员(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书原件、申请人《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拟参加登记配租的家庭应积极配合完成公租房保障资格复核工作,保障资格复核未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保障资格复核的家庭,不得参加选房。
3. 公告的登记截止时限前,申请人可以撤销登记申请,并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登记单》回执联交回户籍地所在社区。
4. 登记家庭取得选房资格无故不参加选房、参加选房后放弃选房权利或者选定房源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均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权利,记入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系统。
5. 承租人签约入住后应按时缴纳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押金、履约保证金、物业服务和房屋租金等相关费用。
6. 承租人不得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不得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不得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且拒绝恢复原状,不得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如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7. 公租房保障家庭应当在户籍、家庭人口、婚姻、房产、收入等信息发生变化时以及收到保障资格复核通知后规定期限内,主动向街道办事处申报相关情况,配合开展资格复核工作。经复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将取消保障资格并腾退房屋。
九、补充说明
结合2026年江汉区腾退房源及保障家庭实际情况,本次腾退房分配登记范围包含江汉区优先配租对象和江汉区普通申请对象。
请有租房需求的保障家庭,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公租房小区。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6年6月15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