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6-01-13 10:21 |
|---|---|---|---|
| 发布机构 | 江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江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 ||
江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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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执法事项类型 |
执法事项名称 |
执法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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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处罚 |
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未取得资质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业务的处罚 |
《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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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处罚 |
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聘用未取得岗位证书的人员从事安装维修的行政处罚 |
《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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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处罚 |
对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安装维修行为达不到标准的行政处罚 |
《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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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处罚 |
对燃气经营者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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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处罚 |
对燃气经营者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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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处罚 |
对燃气经营者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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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处罚 |
对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燃气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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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政处罚 |
对燃气经营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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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政处罚 |
对燃气经营企业不履行答复处理用户查询、投诉等职责的处罚 |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2007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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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行政处罚 |
对燃气经营者向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用户供气的处罚 |
《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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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政处罚 |
对燃气经营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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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政处罚 |
对燃气经营者未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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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行政处罚 |
对燃气经营者未定期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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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行政处罚 |
对燃气经营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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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行政处罚 |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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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行政处罚 |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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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行政处罚 |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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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行政处罚 |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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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行政处罚 |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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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行政处罚 |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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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行政处罚 |
对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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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行政处罚 |
对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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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行政处罚 |
对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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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行政处罚 |
对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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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行政处罚 |
对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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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行政处罚 |
未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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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行政处罚 |
对瓶装燃气经营者将漏气钢瓶运出储灌站、供应站的处罚 |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2007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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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行政处罚 |
对瓶装燃气经营者对超过检验期限、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改装的钢瓶进行灌装的处罚 |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2007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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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行政处罚 |
对瓶装燃气经营者用槽车直接向钢瓶灌装燃气或者用钢瓶相互倒灌燃气的处罚 |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2007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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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行政处罚 |
对瓶装燃气经营者将瓶装燃气交由不具有相应资质的经营机动车辆运输的处罚 |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2007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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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行政处罚 |
对瓶装燃气经营者送气的非机动车装载钢瓶的数量超过安全要求的处罚 |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2007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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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行政处罚 |
对瓶装燃气经营者向居民用户提供可调式减压阀等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燃气器具的处罚 |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2007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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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行政处罚 |
对瓶装燃气经营者实施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2007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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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行政处罚 |
对瓶装燃气经营者销售不合格钢瓶的处罚 |
《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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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行政处罚 |
对瓶装燃气经营者未按照技术标准充装燃气的处罚 |
《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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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行政处罚 |
对拒绝报装、改装燃气申请的处罚 |
《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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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在燃气表前管道加装辅助装置的处罚 |
《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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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超越许可事项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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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审批改动市政燃气管道等燃气设施的处罚 |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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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行政处罚 |
对燃气经营企业拒绝向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供气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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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行政处罚 |
对燃气经营者擅自降压、停气、停业、歇业或者不遵守暂停供气、恢复供气时限规定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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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行政处罚 |
对燃气经营者向无证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气源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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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行政处罚 |
对销售燃气燃烧器具不按规定提供安装、维修等售后服务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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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行政处罚 |
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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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的行政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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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行政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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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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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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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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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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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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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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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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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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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行政处罚 |
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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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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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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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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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行政处罚 |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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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行政处罚 |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政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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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行政处罚 |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接的工程的行政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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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行政处罚 |
对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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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行政处罚 |
对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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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行政处罚 |
对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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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行政处罚 |
对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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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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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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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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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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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不履行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行政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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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行政处罚 |
对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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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行政处罚 |
对工程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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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行政处罚 |
对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行政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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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燃气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行政处罚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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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行政处罚 |
对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燃气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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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行政处罚 |
对未采取相应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措施的处罚 |
《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2021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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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存在规避招标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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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违反招投标规定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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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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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行政处罚 |
对损害、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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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的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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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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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的行政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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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行政处罚 |
对未及时补缺或修复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含未在规定时间内设置警示标志或者更换、补缺、正位井盖、沟盖)行为的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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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行政处罚 |
对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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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行政处罚 |
对占用城市道路期满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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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行政处罚 |
对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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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行政处罚 |
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行为的行政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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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行政处罚 |
对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规定补办批准手续行为的行政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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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在城市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作业)行为的行政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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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道路施工需要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但未办理变更手续行为的行政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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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桥梁产权人和委托管理人未对承载能力下降的城市桥梁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立即采取加固等安全措施的行政处罚 |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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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桥梁产权人和委托管理人未对危桥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的行政处罚 |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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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未按要求编制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处罚; |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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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未经批准即实施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行政处罚 |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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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未按规定设置桥梁相应标志,并保持其完好、清晰的行政处罚 |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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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未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对桥梁进行检测评估的行政处罚 |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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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未按规定制定桥梁安全抢险预备方案的行政处罚 |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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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未按规定对桥梁进行养护维修的行政处罚 |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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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行政处罚 |
对涂改、损坏或者擅自设置、移动、遮挡、拆除地名标志的处罚 |
《武汉市地名管理办法》(2011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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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行政处罚 |
对设置架空管线无线电基站塔(杆)不符合本市城市容貌标准的处罚 |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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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道路、城市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责任人不履行维护和管理职责,无法保障无障碍设施功能正常和使用安全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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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改变城市道路、城市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的用途或者非法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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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行政处罚 |
对在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内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影响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的建(构)筑物的处罚 |
《武汉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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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行政处罚 |
对在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内从事倾倒废弃物的处罚 |
《武汉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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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行政处罚 |
对在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内从事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处罚 |
《武汉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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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行政处罚 |
对在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内擅自从事可能影响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的敷设管线、挖掘、钻孔、爆破、桩基施工、地基加固,打井、挖沙、采石、取土、堆土等作业的处罚 |
《武汉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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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行政处罚 |
对在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内从事其他影响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的活动的处罚 |
《武汉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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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行政处罚 |
对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9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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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行政处罚 |
对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的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9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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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行政处罚 |
对在桥梁上架设煤气管道、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的处罚 |
《武汉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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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行政处罚 |
对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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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行政处罚 |
对将承运的建筑垃圾转包或者分包的处罚 |
《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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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行政处罚 |
对未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处罚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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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行政处罚 |
对未建立消纳管理台账或如实记录消纳管理台账的处罚 |
《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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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行政处罚 |
对未建立综合利用台账或如实记录综合利用台账的处罚 |
《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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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
行政处罚 |
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以其他原料作为主要原料替代建筑垃圾生产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处罚 |
《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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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
行政处罚 |
使用不符合管理规范要求的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垃圾 |
《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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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
行政处罚 |
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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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行政处罚 |
消纳建筑垃圾以外其他废弃物 |
《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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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行政处罚 |
未按要求堆放建筑垃圾 |
《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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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行政处罚 |
对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处罚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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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行政处罚 |
对工程施工单位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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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行政处罚 |
未经核准擅自从事建筑垃圾运输 |
《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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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行政处罚 |
对在市区水域、城市港口客货码头作业、航行的船舶造成的货物、垃圾、粪便或漂浮物打捞船舶、垃圾、粪便接收船舶污染水域的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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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关闭、闲置、迁移、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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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
行政处罚 |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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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
行政处罚 |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的企业许可证的吊销 |
《行政许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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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要求将公共厕所粪便排入指定位置的处罚 |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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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
行政处罚 |
对未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未建立分类台账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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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行政处罚 |
对不遵守分类处置规定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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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许可从事经营性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处罚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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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行政处罚 |
对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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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规定建立记录报送餐厨废弃物台账的处罚 |
《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4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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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
行政处罚 |
对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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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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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
行政处罚 |
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蒂、饮料罐、饭盒、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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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
行政处罚 |
从建筑物内、车内向外抛掷废弃物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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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
行政处罚 |
在道路或公共场所抛撒、焚烧纸课、冥票等丧葬用品 |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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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
行政处罚 |
在露天场地或者公共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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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行政处罚 |
乱倒污水,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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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行政处罚 |
当街冲洗石料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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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行政处罚 |
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清洗车辆 |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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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
行政处罚 |
对各类公共场所、客运交通工具及其他人流集散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未按标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的处罚(未按规定和标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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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材料的处罚(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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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未及时平整建设工地,清除建筑废弃物,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的处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和平整建设工程竣工场地)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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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
行政处罚 |
对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的处罚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2011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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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
行政处罚 |
对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处罚(1、未定期疏通贮(化)粪池;2、侵占损坏环境卫生设施)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2011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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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公厕使用性质的处罚(侵占损坏环境卫生设施)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2011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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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的处罚(1、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2、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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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
行政处罚 |
对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及其他危险废物未按照国家规定单独收集、运输和处置,混入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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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
行政处罚 |
对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未按照规定投放到指定地点,与生活垃圾混倒的处罚(居民未按照规定投放建筑垃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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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
行政处罚 |
1、未使用密闭车辆运输流体散装物品;2、运输易泄漏散落飞扬物品未采取密闭措施;3、运输物品污染路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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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的处罚(违反规定不建配套环境卫生设施) |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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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
行政处罚 |
对侵占、损坏或者擅自迁移、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的处罚(1、侵占损坏环境卫生设施;2、擅自拆除迁移封闭环境卫生设施)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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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
行政处罚 |
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行为的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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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未经批准拆除迁移封闭公共厕所)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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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改变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使用性质或用途的处罚 |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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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饲养家禽家畜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1、饲养家禽家畜;2、饲养宠物信鸽未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周围环境卫生)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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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
行政处罚 |
对从事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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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处罚(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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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
行政处罚 |
对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1、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2、随意焚烧生活垃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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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处罚(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 |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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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
行政处罚 |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处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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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
行政处罚 |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自身义务的处罚(1、未在规定时段进行清扫作业;2、未将城市生活垃圾运到规定处理场所;3、未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4、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船舶)未做到密闭完好整洁)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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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
行政处罚 |
对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清洗车辆的处罚(在城市道路或公共场所清洗车辆) |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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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
行政处罚 |
对从事车辆清洗、修理和废品收购、废弃物接纳作业的,未保持经营场所周围的环境卫生,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的处罚(1、从事车辆清洗业务未按照行业标准配置必要设施造成污水流溢;2、从事废品收购和废弃物接纳作业未保持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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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
行政处罚 |
对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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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
行政处罚 |
对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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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
行政处罚 |
对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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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
行政处罚 |
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不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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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
行政处罚 |
对市政、供电、供水、燃气、通信、防空、交通、消防、绿化、环卫等设施的设置、维修和养护产生的渣土、淤泥、枝叶及其他废弃物未及时清除的处罚(1、未及时清除绿化作业遗留的杂物;2、未及时清运市政作业产生的废弃物) |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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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
行政处罚 |
对饲养人不及时清除宠物在道路和公共场所粪便行为的处罚(未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物) |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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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
行政处罚 |
对独立设置的城市公厕竣工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处罚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2011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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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
行政处罚 |
对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及其卫生设施的设计和安装不符合标准的处罚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2011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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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占用城市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性质的处罚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2011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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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要求建设、维修管理城市公厕的处罚(未按照规定和标准设置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厕所)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2011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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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
行政处罚 |
对公共建筑没有附设公厕或原有公厕及其卫生设施不足的,未按要求进行新建、扩建或者改造的处罚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2011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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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
行政处罚 |
对于损坏严重或年久失修的公厕未按要求改造或重建的处罚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2011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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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
行政处罚 |
对餐饮经营服务者未按照有关规定单独收集和处理餐厨垃圾的处罚(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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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在城市道路上搅拌物料焚烧废弃物行为的处罚 |
《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2014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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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
行政处罚 |
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未做好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的处罚未及时对禁停区域车辆进行清理的处罚 |
《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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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
行政处罚 |
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未回收损坏、废弃车辆的处罚 |
《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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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
行政处罚 |
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未及时对禁停区域车辆进行清理的处罚 |
《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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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者未公示停车泊位使用时间、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的处罚 |
《武汉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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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规定在人行道(含桥梁人行道)人行天桥过街隧道停放非机动车的处罚 |
《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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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
行政处罚 |
门面招牌不符合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制定的设置规范 |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修正) |
|
188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和重点地区的临街建筑物的屋顶、阳台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或者搭建构筑物的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189 |
行政处罚 |
对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树木和护栏、电线杆、路牌等设施上晾晒、吊挂物品的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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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
行政处罚 |
对未保持户外广告外型整洁、完好的处罚 |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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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规定开启照明设施的处罚 |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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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批准内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或者举办活动的处罚 |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193 |
行政处罚 |
对临街商场、门店的经营者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处罚 |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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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195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要求和期限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196 |
行政处罚 |
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户外广告的设置、不按照本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设置的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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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
行政处罚 |
对未在户外广告画面上标明批准设置文号和设置人名称的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198 |
行政处罚 |
对在公益户外广告专用设施发布商业广告的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199 |
行政处罚 |
对在其他户外广告版面空置而未补充公益广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比例设置公益广告的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200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规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201 |
行政处罚 |
对未进行户外广告安全检测并报送检测报告的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202 |
行政处罚 |
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满后,发布者拒不撤除的处罚 |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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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
行政处罚 |
对在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的处罚 |
《城市照明设施管理规定》 |
|
204 |
行政处罚 |
对在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的处罚 |
《城市照明设施管理规定》 |
|
205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在城市景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它设施或者接用电源 |
《城市照明设施管理规定》 |
|
206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迁移、拆除、利用城市景观照明设施 |
《城市照明设施管理规定》 |
|
207 |
行政处罚 |
对其他可能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的处罚 |
《城市照明设施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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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行政处罚 |
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修订) |
|
209 |
行政处罚 |
对在公共场所散发经营性宣传品的处罚 |
《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
|
210 |
行政处罚 |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
|
211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砍伐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的处罚 |
《武汉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2010修正) |
|
212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的处罚 |
《武汉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2010修正) |
|
213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核实注销擅自处理死亡的古树、名木或者古树后续资源的处罚 |
《武汉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2010修正) |
|
214 |
行政处罚 |
对损害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处罚 |
《武汉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2010修正) |
|
215 |
行政处罚 |
对危害古树名木或者古树后续资源正常生长的处罚 |
《武汉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2010修正) |
|
216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保护要求对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实施保护的处罚 |
《武汉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2010修正) |
|
217 |
行政处罚 |
对不按照养护技术标准进行养护的处罚 |
《武汉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2010修正) |
|
218 |
行政处罚 |
从事餐饮经营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居住环境造成污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 |
|
219 |
行政处罚 |
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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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绿化养护技术规范进行养护或者未履行养护责任的处罚 |
《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2021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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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行政处罚 |
新建的公园绿化用地面积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
《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2022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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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行政处罚 |
未经园林主管部门批准,在公园内举办大型活动 |
《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2022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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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行政处罚 |
对在城市公园在公园的公园设施、树木、雕塑上涂写、刻划、张贴,在禁止游泳的水域游泳,乱倒乱扔废弃物的处罚 |
《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2022修正) |
|
224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许可驾车进入城市公园,焚烧树枝树叶和废弃物,未经批准营火、垂钓、宿营的处罚 |
《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2022修正) |
|
225 |
行政处罚 |
对在城市公园损毁草坪、花卉、树木和公园内的设施,捕捉或者伤害动物的处罚 |
《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2022修正) |
|
226 |
行政处罚 |
对在城市公园散发经营性宣传物品,从事迷信活动的处罚 |
《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2022修正) |
|
227 |
行政处罚 |
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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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
行政处罚 |
出店和占道从事烧烤、大排档等餐饮经营,致使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 |
《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2022修改) |
|
229 |
行政处罚 |
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 |
|
230 |
行政处罚 |
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经营时边界噪声超标排放造成噪声污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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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行政处罚 |
经营管理者使用设备设施边界噪声超标排放造成噪声污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 |
|
232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或者已获批准在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拒不服从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处罚的处罚 |
《城市绿化条例》 |
|
233 |
行政处罚 |
对偷盗、损伤、践踏树木花草的处罚 |
《城市绿化条例》 |
|
234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采摘花果枝叶、采收种条、采挖种苗的处罚 |
《城市绿化条例》 |
|
235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改变城市绿地性质的处罚 |
《城市绿化条例》 |
|
236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占用绿地的处罚 |
《城市绿化条例》 |
|
237 |
行政处罚 |
对临时占用绿地超过批准期限未恢复的处罚 |
《城市绿化条例》 |
|
238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移栽砍伐树木的处罚 |
《城市绿化条例》 |
|
239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在绿地内取土,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围圈树木、设置广告牌的处罚 |
《城市绿化条例》 |
|
240 |
行政处罚 |
对设置强光照射树木,在绿地内焚烧物品、堆放杂物、丢弃废弃物或者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罚 |
《城市绿化条例》 |
|
241 |
行政处罚 |
对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斜危及管、线安全时,管、线管理单位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树木,未及时报告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的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的处罚 |
《城市绿化条例》 |
|
242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批准的绿地率建设配套绿地的处罚 |
《城市绿化条例》 |
|
243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配套绿化工程的处罚 |
《城市绿化条例》 |
|
244 |
行政处罚 |
对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处罚 |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
|
245 |
行政处罚 |
对损坏城市绿地地形地貌的处罚 |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
|
246 |
行政处罚 |
未取得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对破坏或擅自改变房屋外观)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
|
247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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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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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
行政处罚 |
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未及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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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
行政处罚 |
对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配合执法机关对违法建设调查取证、执法的处罚 |
《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2021年) |
|
251 |
行政处罚 |
为违法建设办理市政公用服务手续 |
《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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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
行政检查 |
对燃气经营及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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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
行政检查 |
对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安装维修行为的监督检查 |
《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 |
|
254 |
行政检查 |
对燃气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的监督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
255 |
行政检查 |
对燃气热力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
256 |
行政检查 |
对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工程的监督检查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10号) |
|
257 |
行政检查 |
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的监督检查 |
《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 |
|
258 |
行政检查 |
对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核 |
《武汉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武汉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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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 |
行政检查 |
对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 |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三号) |
|
260 |
行政检查 |
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处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
《武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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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
行政检查 |
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 |
《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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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
行政检查 |
对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
《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十号) |
|
263 |
行政检查 |
环境照明(亮化)规划监督管理 |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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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
行政检查 |
对公厕的卫生及设备、设施的检查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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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
行政检查 |
对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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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
行政强制 |
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的代履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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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
行政强制 |
对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处理 |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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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
行政强制 |
对施工现场强制查封拆除(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施工现场的查封) |
《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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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 |
行政强制 |
对施工现场强制查封拆除(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工程的强制拆除) |
《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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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
行政强制 |
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的强制拆除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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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
行政强制 |
对影响市容市貌或者道路通行的车辆清理的代履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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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
行政征收征用 |
对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的征收征用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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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
其他类 |
对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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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 |
其他类 |
对燃气器具销售单位产品售后服务站点的备案 |
《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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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
其他类 |
对燃气工程质量的监督手续办理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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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
其他类 |
城市桥梁(通道)占道、挖掘技术审核 |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筑部令第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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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 |
其他类 |
对城市桥梁、隧道的安全监督管理 |
《武汉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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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 |
其他类 |
在城市道路设置燃气、电力、通信、供水排水等地下管网检修井和沟渠的所有权人或者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在井、沟相应部位设置标志,逐一编号登记并报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三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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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
其他类 |
对专业性强、影响重大、跨区域的管理事项或违法行为的管辖大、跨区域的管理事项或违法行为的管辖 |
《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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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
其他类 |
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将建设、施工、运输单位违反本办法处置建筑垃圾的失信信息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
《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 |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