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12-18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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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乡村振兴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江汉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公示 |
江汉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3〕14号)和《市委农办关于印发<2023年武汉市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农组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江汉区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部门总体工作部署,深入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现就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5月8日,我局制定《2023年江汉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持续发挥江汉区区域协作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调度作用,召开专项整治工作研讨会,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会后,我局成立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全面展开专项整治工作。
为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6月20日,我局在江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江汉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和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公开专项整治内容及举报电话和邮箱,充分发挥群众参与、民主监督作用。截至目前未收到举报电话和相关邮件。
二、督导检查情况
我局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与区纪委、民政、社保等部门沟通联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压实干部主体责任,形成上下合力,坚决杜绝在乡村振兴领域吃拿卡要、挪用截留、贪污侵占等腐败行为。各相关单位立足职能职责,推动监督下沉,围绕驻村队员管理、帮扶政策落实、扶贫项目落地等整治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地见效。各类帮扶资金拨付到街道、帮扶村,落实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驻村人员工作生活等,不存在骗取套取、截留挪用及迟拨滞拨情况,未发现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会按照市委农办、区纪委的要求持续推进专项整治调研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严把政策和程序,强化工作纪律,纠正不规范做法,积极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渠道,切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把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
江汉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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