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6-05-11 15:00 |
|---|---|---|---|
| 发布机构 | 江汉区教育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江汉区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师德师风问题投诉方式的公告 | ||
关于江汉区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师德师风问题投诉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现将我区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师德师风问题投诉方式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以任何形式组织、要求、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2.参与或协助他人开办各类针对中小学生的有偿补习班、辅导班;
3.在校外培训机构、线上平台、托管中心等场所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活动并获取报酬;
4.利用职务之便,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提供生源信息,或与之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合作;
5.利用网络平台、线上通讯工具等,以“在线辅导”“集中答疑”“视频课程”等名义变相组织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
6.其他师德师风问题。
二、受理要求
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详细说明时间、地点、参与对象(规模)、教师及收费情况等关键信息,若有相关佐证材料(如照片、截图、聊天记录等),请一并提供。
三、受理方式
电话:027-82772319(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邮箱:jhqjyjsdsf@163.com。
四、工作纪律
我局对受理的问题线索将按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将严格保护投诉人个人隐私。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
2026年5月11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