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09-21 16:05
发布机构 江汉区民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江汉区2024年度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结果公示

关于江汉区2024年度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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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21 16:05 |  来源:江汉区民政局
江汉区民政局---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武民政〔2022〕38号)文件精神,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综合体,根据其老人实际入住床位数及身体状况,按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所评定等级,给予相应运营补贴。其中:1.未参加评定或评定无等级的,补贴标准为自理老人100元/张/月、失能老人200元/张/月;2.评定为一级的,补贴标准为自理老人150元/张/月、失能老人250元/张/月;3.评定为二级的,补贴标准为自理老人200元/张/月、失能老人300元/张/月;4.评定为三级的,补贴标准为自理老人300元/张/月、失能老人400元/张/月;5.评定为四级的,补贴标准为自理老人330元/张/月、失能老人430元/张/月;6.评定为五级的,补贴标准为自理老人350元/张/月、失能老人450元/张/月。对营利性养老机构,根据其失能老人实际入住床位数,按照机构评定等级,与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运营补贴。等级评定发生变动的,发放标准从变动的次月起计。对月入住不满15天的人员,标准按半月计;入住满15天及以上的,标准按整月计。

经市、区局2024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通报结果和年审,各养老机构对正常运营月份的运营补贴进行申请,第三方机构实地核查及江汉区民政局复核,现将2024年度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9日

我区2024年度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涉及8条街道、11个养老机构,共计运营补贴460.625万元,经费渠道武财社〔2022〕1122号(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武财社〔2022〕1122号(区级分成资金)、武财社〔2024〕112号、江财预〔2025〕1号(居家养老专项运营经费)、武财社〔2025〕97号(市下2024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市县分成资金),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根据文件要求,对申报情况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疑问,可拨打江汉区民政局电话027-83520018或邮件47520065@qq.com反馈。

附件:2024年度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统计表

武汉市江汉区民政局

2025年8月21日



附件

2024年度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统计表

序号

所属街道

养老机构

等级

正常

运营

月份

补贴床位数

补贴金额

(万元)






全月

半月







自理

失能

自理

失能


1

汉兴街道

姑嫂树社区养老院

1月为无等级,2月为2级

12

47

546

11

17

17.21

2

汉兴街道

和祥里社区养老院

无等级

12

12

81

0

1

1.75

3

常青街道

富豪社区舒美养老院

4级

12

6

926

9

19

40.573

4

常青街道

九州通人寿堂养老院

4级

12

0

7261

0

176

316.007

5

常青街道

贺家墩社区养老院

无等级

12

78

364

2

2

8.09

6

北湖街道

康北社区养老院

无等级

12

25

577

8

11

11.94

7

唐家墩街道

陈家墩社区养老院

无等级

12

9

735

0

5

14.84

8

花楼水塔街道

华中社区养老院

无等级

12

15

1198

3

25

24.375

9

前进街道

燕马社区养老院

无等级

12

25

351

0

4

7.31

10

民意街道

多闻社区养老院

1月为无等级,2月为2级

12

27

258

0

6

8.17

11

民权街道

民族社区养老院

1月为无等级,2月为2级

12

17

337

6

9

10.36

合计

275

12911

39

280

4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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