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1-17 1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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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人力资源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江汉区各人力资源机构:
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报告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信息数据的法定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信用约束,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公示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进行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年度报告公示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8日
三、年度报告公示内容
(一)报告内容
2025年3月8日前,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我局就业促进科提交《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书(2024年度)》(附件1)、《2024年度江汉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表》(附件2)。年度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整体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从业人数、从业人员、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情况);
2.重点业务、项目开展实施情况;
3.变更登记事项、设立分支机构等情况;
4.受到投诉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情况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包括时间、事由、处罚部门、处罚形式、整改措施等;
5.2025年工作安排。
6.至少三名公司自有员工(非派遣)的社保缴纳证明;
7.公司办公地址的房屋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
8.至少三名员工的工资发放流水;
9.至少一张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完税证明。
10.工商营业执照及人力资源许可证正本复印件一套。
(二)公示内容
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行政许可、备案及其变更、延续情况;
2.行政处罚情况;
3.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服务范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4.机构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网站名称及网址。
关于机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我局不列入公示表中进行公示。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年度报告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三)公示方式
2025年3月8日前,我局统一汇总并填写《2024年度江汉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表》(附件2),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示,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年度报告应用
年度报告情况将作为评选推荐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领军企业等人力资源服务业评选项目的重要依据,凡未按规定提供年度报告的机构,不得参与任何评选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专人对接职责。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省条例,推动机构依法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展示诚信开放形象,促进行业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请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专人对接,按照规定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二)开展抽查核查。我局将对机构年度报告内容及公示信息依法开展抽查清理,并根据监督举报情况进行检查核查整顿。对通过年度报告公示的机构,由我局就业促进科在该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的“年度报告公示记录”栏加盖“年度报告公示专用章”。对无故不报送年度报告、不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以及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照国务院《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三)优化工作流程。针对同时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企业,我局就业促进科将与劳动保障科协同联系企业“一次提交、两证审核”,简易工作流程。
联系邮箱:292805835@qq.com
联 系 人:张俊峰 高霞
联系电话:85709515
地址:江汉区天门墩路7号江汉区人力资源局就业促进科308室、310室
附件: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书(2024年度)
2.2024年度江汉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表
江汉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1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