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武汉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佳兴苑店 | 发文日期 | 2020-08-25 16:30 |
|---|---|---|---|
| 发布机构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佳兴苑店销售不合格的韭菜核查处置通告 |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佳兴苑店销售不合格的韭菜核查处置通告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武汉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佳兴苑店关于湖北仕柏特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韭菜抽检基本情况:
(一)我局接检验报告书:NO:ﻪACWH01-2005W2T10442检验报告,关于2020年5月18日对武汉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佳兴苑店出售的韭菜进行抽样检验,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不合格。
(二)2020年6月18日对武汉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佳兴苑店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三)2020年6月18日武汉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佳兴苑店接受调查,经调查武汉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佳兴苑店销售的绿豆芽是由湖北仕柏特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供应的。
二、处置情况
武汉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佳兴苑店对自己的产品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决定对武汉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佳兴苑店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同时将案件线索移交给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5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