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武汉市江汉区田园美食餐馆 | 发文日期 | 2020-04-29 1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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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田园美食餐馆销售不合格的馒头核查处置通告 |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田园美食餐馆销售不合格的馒头核查处置通告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武汉市江汉区田园美食餐馆关于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馒头抽检基本情况:
(一)我局接检验报告书:NO:ﻪ2020300810检验报告,关于2020年1月15日对武汉市江汉区田园美食餐馆出售的馒头进行抽样检验,检验项目“糖精钠”不合格。
(二)2020年4月29日对武汉市江汉区田园美食餐馆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三)2020年4月29日武汉市江汉区田园美食餐馆接受调查,经调查武汉市田园美食餐销售的馒头是由自己加工的。
二、处置情况
武汉市江汉区田园美食餐馆经销的馒头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反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予以警告。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9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