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武汉市江汉区刘少洪生鲜经营部 | 发文日期 | 2021-10-15 1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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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刘少洪生鲜经营部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刘少洪生鲜经营部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根据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ACWH01-2107W2T10681),关于2021年7月12日对武汉市江汉区刘少洪生鲜经营部销售的牛蛙进行抽样检验,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合格。
(二)2021年8月23日对武汉市江汉区刘少洪生鲜经营部送达检验结果,于同日立案,并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三)经调查武汉市江汉区刘少洪生鲜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是从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四季美农贸城水产批发市场武汉市黄陂区福顺源水产商行购进,已全部售出,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牛蛙。
二、处置情况武汉市江汉区刘少洪生鲜经营部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武汉市江汉区刘少洪生鲜经营部免予行政处罚。同时将供应商的案件线索移交给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