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武汉市江汉区方栋王调料店 | 发文日期 | 2025-07-14 1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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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方栋王调料店抽检食品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方栋王调料店抽检食品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武汉市江汉区方栋王调料店抽检“桂皮”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0日,我局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江汉区方栋王调料店“桂皮”进行抽样检验,我局于2025年5月12日收到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CCICI2506626),显示结果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该调料店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5月13日现场送达一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CCICI2506626)原件,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2025年5月13日立案调查,同时要求该单位进行自查整改。经本机关查明,当事人销售的“桂皮”二氧化硫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其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与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经营部整改情况
本机关已责令该调料店自查整改。该调料店自查,出现该情况原因主要是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改:
1.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落实经营主体食品安全责任;
2.加强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及时杜绝违法行为。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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