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武汉市江汉区康鲜蔬果店 | 发文日期 | 2025-08-28 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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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康鲜蔬果店销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告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康鲜蔬果店销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告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武汉市江汉区康鲜蔬果店抽检不合格基本情况
(一)2025年5月9日,我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江汉区康鲜蔬果店销售的铁棍山药进行抽样检验,2025年6月9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NO:J2025311498),检验项目“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合格。
(二)2025年6月9日对武汉市江汉区鑫林好水果店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2025年6月13日立案调查,同时要求该单位进行自查整改。
二、处置情况
当事人2025年5月9日销售的铁棍山药经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超标,检验结果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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