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唐家墩购物广场 | 发文日期 | 2025-11-03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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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唐家墩购物广场的皇冠牌辣椒酱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唐家墩购物广场的皇冠牌辣椒酱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 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唐家墩购物广场的皇冠牌辣椒酱抽检基本情况
(一)我局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NO:2025-03SP061418G检验报告关于2025年6月17日对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唐家墩购物广场皇冠牌辣椒酱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2025年7月1日对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唐家墩购物广场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2025年7月1日对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唐家墩购物广场立案调查。
(三)2025年7月9日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唐家墩购物广场接受调查。经调查,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唐家墩购物广场的皇冠牌辣椒酱是从武汉倾心良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30瓶。2025年6月28日前售出了23瓶,剩余7瓶已退回供货商武汉倾心良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2025年7月1日现场检查时已无上述辣椒酱在售。
二、处置情况
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唐家墩购物广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03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