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武汉市江汉区汇天果园生鲜店 | 发文日期 | 2025-11-07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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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汇天果园生鲜店不合格食品 | ||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汇天果园生鲜店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我局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抽检的检验报告(NO:J2025311465)关于2025年7月21日对武汉市江汉区汇天果园生鲜店销售的新鲜白豆角和妃子笑小核荔枝进行抽样检验,新鲜白豆角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妃子笑小核荔枝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8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武汉市江汉区汇天果园生鲜店销售的新鲜白豆角和妃子笑小核荔枝的情况进行检查。经查,该店不在其登记场所杨汊湖菜市场经营,且无法取得联系,我局执法人员已于2021年12月29日将该店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鉴于以上情况,我局决定中止调查。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7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