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好口福牛肉面馆的油条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发文日期 | 2026-01-08 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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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好口福牛肉面馆的油条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好口福牛肉面馆的油条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 武汉市江汉区好口福牛肉面馆的油条抽检基本情况
(一)我局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NO:CCIC12521938检验报告关于2025年9月15日对武汉市江汉区好口福牛肉面馆的油条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2025年10月16日对武汉市江汉区好口福牛肉面馆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2025年10月15日对武汉市江汉区好口福牛肉面馆立案调查。
(三)2025年12月23日武汉市江汉区好口福牛肉面馆接受调查。经调查,武汉市江汉区好口福牛肉面馆的油条是2025年9月15日从个人供货者处购进,共购进10根。购进的10根油条在2025年9月15日当天全部售出。在2025年10月16日现场检查时无油条在售。
二、处置情况
武汉市江汉区好口福牛肉面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08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