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李双国蔬菜经营部抽检食品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发文日期 | 2026-02-06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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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李双国蔬菜经营部抽检食品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李双国蔬菜经营部抽检食品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武汉市江汉区李双国蔬菜经营部抽检老黄瓜噻虫嗪项目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8日,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对武汉市江汉区李双国蔬菜经营部的老黄瓜进行抽样检测。2025年11月20日,武汉市江汉区李双国蔬菜经营部的老黄瓜经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所出具的检验报告(No:WH2025SC07697)表明: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该经营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本局于2025年12月5日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经营部整改情况
本机关已责令该经营部自查整改。该经营部自查,出现该情况原因主要是法律意识淡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改: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通过上述整改措施,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健康的饮食环境。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