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南洋鲜小肉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发文日期 | 2026-07-07 1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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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南洋鲜小肉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南洋鲜小肉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抽样检验情况
2026年4月9日我局收到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NO:J2026306025,反映于2026年03月27日对武汉市江汉区南洋鲜小肉农产品店的生牛肉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测克伦特罗项目不符合GB31658.22-2022要求,检测值为13.11μg/kg,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6年4月10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经查,该批抽检不合格的牛肉已于3月27日内售卖完毕。2026年4月10日,我局予以立案调查。
武汉市江汉区南洋鲜小肉农产品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已履行索票及检疫报告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我局已将不合格的肉制品检测报告及相关证据材料移送至公安部门处理。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7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