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第七十一中学打菜勺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通告 | 发文日期 | 2026-06-10 1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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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第七十一中学打菜勺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通告 | ||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第七十一中学打菜勺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通告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武汉市第七十一中学打菜勺抽检不合格的基本情况
(一)2026年3月30日,我局委托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武汉市第七十一中学打菜勺进行抽样检验,2026年4月20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No:A2260240221102009C),检验项目“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等2项”不合格。
(二)2026年4月22日,我局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并对武汉市第七十一中学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三)2026年4月22日武汉市第七十一中学接受调查。经调查,武汉市第七十一中学打菜勺为自行消毒。
二、处置情况
我局于2026年4月22日对武汉市第七十一中学下达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江市监责改字〔2026〕227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401307)),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七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武汉市第七十一中学于2026年4月23日完成整改。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0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