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博悦幼儿园不锈钢小碗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通告 | 发文日期 | 2026-04-23 1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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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博悦幼儿园不锈钢小碗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通告 | ||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博悦幼儿园不锈钢小碗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通告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武汉市江汉区博悦幼儿园不锈钢小碗抽检不合格的基本情况
(一)2026年3月10日,我局委托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武汉市江汉区博悦幼儿园餐具进行抽样检验,2026年4月20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No:A2260240221102012C),检验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二)2026年4月23日,我局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并对武汉市江汉区博悦幼儿园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三)2025年4月23日武汉市江汉区博悦幼儿园接受调查。经调查,武汉市江汉区博悦幼儿园不锈钢小碗为自行消毒。
二、处置情况
我局于2025年4月23日对武汉市江汉区博悦幼儿园下达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江市监责改字[2026]261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401305),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七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行政处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武汉市江汉区博悦幼儿园于2025年4月23日完成整改。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