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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04-11 15:00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分局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表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分局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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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1 15:00 |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
序号 计划名称 抽查对象 抽查事项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 实施时间
1 污染源日常环境的监管 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对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排污许可证执行和申领登记、放射性污染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安全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等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 重点源100%;一般源全年按在编在岗人员1:10比例抽取。 每季度各抽查1次
2 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监管 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建设项目的所属单位 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 以2020年以来辖区内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为重点,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40%,不重复抽查。 4-11月
3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 机动车排放检验单位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排放检验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 按照全市联合“双随机”检查文件比例执行 4-11月
4 VOCs治理设施监管 VOCs:集中在涂装、化工、印刷行业及治理技术企业                                        未纳入限制类、淘汰类技术治理设施的单位 对单一低效VOCs治理设施的企业污染物排放、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检查 现场检查 每年50% 4-6月
5 汽车维修企业监管 汽车维修单位 对喷涂污染防治设施运维情况和露天喷涂行为的检查 现场检查 30% 4-11月
6 重点涉气企业监管(重点排污) 涉及废气旁路的涉气企业 对重点涉气企业取消烟气和含VOCs废气旁路情况,因安全生产需要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控系统、铅封及备用处置设施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 100% 7-9月
7 成品油储运销领域油气回收监管 涉气企业 对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检查 现场检查 重点监管单位80%,一般监管单位50%。 1-11月
8 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监管 需要进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的建设项目单位 对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监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每年20% 4-11月
9 辐射安全监管 核技术利用单位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的检查 现场检查 50% 4-11月
10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监管 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 20% 4-11月
11 企业环境隐患排查监管 全市涉“一废一库一品一重”企业 对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范、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100% 4-11月
12 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监管 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涉水工业企业 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处理等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 每年10% 4-12月
13 重型柴油车监管 用车大户企业 查验车辆排放阶段,对车用尿素使用、污染控制装置和OBD诊断系统、仪表盘排气报警灯和OBD报警灯点亮等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 每年80% 1-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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