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4-11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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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分局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分局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依据 |
污染源日常环境的监管 | 大气、污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检查 | 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 | 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 | |
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检查 | 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第二十五条;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32号)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 |
排污许可证申领或登记备案情况检查 | 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32号)第四十二条 | |
放射性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 核技术利用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第三条、第四十六条 | |
环境安全风险排查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的检查 | 涉环境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的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第四条、第十二条 | |
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及污染物排放状况等情况 | 四环线内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物流仓储、铁路货场、港口码头、使用非道路机械企事业等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一十四条;《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4号)第八十七条 | |
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监管 | 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检查 | 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建设项目所属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第二十条 |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 |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排放检验情况的检查 | 机动车排放检验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 |
VOCs治理设施监管 | 对单一低效VOCs治理设施的企业污染物排放、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检查 | 未纳入限制类、淘汰类技术的治理设施的工业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 |
汽车维修企业监管 | 对喷涂污染防治设施运维情况和露天喷涂行为的检查 | 汽车维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 |
重点涉气企业监管(重点排污) | 对重点涉气企业逐步取消烟气和含VOCs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需要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控系统、铅封及备用处置设施情况的检查 | 涉及废气旁路的重点涉气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 |
成品油储运销领域油气回收监管 | 对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检查。 | 涉气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 |
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监管 | 对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监管 | 需要进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的建设项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96号)第三十二条 |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监管 |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 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 |
企业环境隐患排查监管 | 对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范、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 全市涉“一废一库一品一重”企业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六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第十二条 |
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监管 | 工企业生产废水处理等情况的检查 | 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涉水工业企业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三条 |
重型柴油车监管 | 查验车辆排放阶段,对车用尿素使用、污染控制装置和OBD诊断系统、仪表盘排气报警灯和OBD报警灯点亮等情况的检查 | 用车大户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
辐射安全监管 |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的检查 | 核技术利用单位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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