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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文日期 2024-06-27 10:04
发布机构 武汉市江汉区审计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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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7 10:04 |  来源:武汉市江汉区审计局
武汉市江汉区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2022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要求,区审计局依法审计2022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加强,财政收支运行平稳,全区各项重点工作在财政支出保障下稳步推进,2022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情况表明:2022年区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和疫情反复压力,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应对财政紧平衡,坚决兜住“三保”底限,压减非刚性支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安排不够科学合理严格审核部门预算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追加3个预算单位政策性支出预算,年底不可预见费结余;预算安排未统筹考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个单位3个项目上级转移支付下达同时本级预算也有安排,年底项目结余。

(二)财政资金统筹管理不够规范5个单6个经常性项2021年结余资金未统筹收回,区财政以结转的方式安排下年使用,增加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规模;16个位未达序时支出进度的19个经常性项目未按规定调减当年项目预算。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8个单位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同时重点延伸审计了56个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严格4个单位4个项目编制年初预算时未考虑项目实际支出规模;10个位未将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或非税收入编入年初预;23个单位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二)资金管理不够规范3个单位预算资金沉淀在专户中;2个单位提前支付2023年有关支出;13个单位往来资金专户沉淀结转超过两年的预算资金未纳入财政统筹;个别单位撤并后账户资金未纳入主管部门统一核算。

(三)预算绩效管理仍待加强绩效监控未落实到位,9个单位11个预算项目在项目无法完成的情况下,未采取措施同步调减预算和调整绩效目标;绩效自评不真实,7个预算单位10个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未能客观反映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项目未进行绩效自评,涉及4个预算单位4个预算项目;绩效结果应用不到位,3个预算单位在编制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时未有效利用2021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导致仍存在绩效目标编制不合理、预算编制未与绩效结果挂钩等问题。

三、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区审计局对区人资局、区残联等部门落实民生政策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补助资金审计情况就业补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补助的中小微企业不多;职业技能培训层次不高,缺乏对新职业、新业态以及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等方面人员的培训;骗取就业补助资金2家企业利用掌握的关联企业就业人员信息通过虚假申报骗取就业补贴、培训补贴;就业培训监管不到位向未参加培训、培训不满规定学时及授课老师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技能培训补贴。

(二)残疾人帮扶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14名符合条件残疾人未按政策享受低保家庭精神残疾人服药补贴;超范围发放补助6名已就业、已退休的残疾人继续发放就业援岗补贴2名未在灵活就业参保缴费和正常参保缴费但年限不足的残疾人发放社保补贴。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在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中,持续关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底数不清。6个部门及所属单位购置、调拨及接受捐赠取得的资产未入账或重复入账;2个部门已拆迁、报废、盘亏的资产未办理资产核销手续;个别单位国资系统数据与账面数据有差异

(二)资产配置使用不够集约高效。2个单位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个别街道环卫所临时人员利用单位环卫车辆私自承接辖区建筑垃圾业务;2个部门及所属单位存在资产处于闲置状态、使用率低或未及时申报处置的问题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法》规定,区审计局对16个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主要问题如下:

(一)基建程序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5个项目可研编制不严谨、前期调查不充分。

(二)项目成本管控方面存在的问题16个项目建安工程成本结算不实;个别项目待摊费用计取不实;6个项目财务核算不规范未及时编报竣工决算。

(三)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个别项目现场管控不到位;3个项目未严格质量管理;5个项目未严格参建单位人员管理;8个项目合同履约不到位。

六、审计建议

(一)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预算安排的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从源头上解决预算编制不科学、资金结余沉淀等问题;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方式和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提高财政支出绩效;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项目支出标准和绩效评价制度,着力减少资源配置中的闲置浪费;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财经法规的宣传和培训,领导干部及财务人员强化对财政预算的约束性绩效性认识。

(二)精准发力,促进民生政策落地见效。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起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的主责,加大对民生资金发放过程中的监管和审核力度,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要立足我区实际制定完善有关配套政策,细化具体措施,将职业技能培训方向与我区实际、企业需求相结合,充分提高就业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创新政策宣传方式,提高政策知晓度。

(三)规范统筹,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主管部门要全面理清国有资产使用状况、权证、总量及分量等情况,确保单位存量资产的准确性;主管部门要加强资产配置管理,配置资产应当以单位履行职能和促进事业发展需要为基础,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标准配置;探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

(四)强化管控,提升政府投资质效。强化项目源头管控加强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成果的深度,提升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强化质量管控建设单位要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履行质量管理职责,推动政府投资项目质效提升;强化合同履约管理加强对合同订立、合同执行、合同违约等相关环节的研判,建立信用机制,督促约束参建单位严格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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