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5-09 1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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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江汉区审计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对江汉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全区上下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六个致力”,坚持“八个着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逐步形成常态,在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监管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情况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财政部门积极应对政策性、经济性和突发性减收增支因素,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出台《江汉区财源建设提质增效行动方案》。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强化全区部门预算刚性约束,较好发挥了预算管理等职能。建立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制定政府运行综合成本管控的若干措施,坚决兜住“三保”底限,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金整合统筹力度不够。本级预算安排未统筹考虑上级转移支付结转,7个部门单位9个转移支付项目年初结转资金在年底有结余;26个转移支付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到预算单位,年底存在结转。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不科学。对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主体的6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安排9个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直达资金分配不规范。中央直达资金未直接安排到实际用款单位,当年未形成实际支出。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202个预算单位财政一体化数据进行全覆盖采集,对5个预算单位实施了全面审计,对44个预算单位进行延伸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严格。4个部门单位向财政申报4个项目预算未考虑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项目资金需求等,执行中已调减,年末仍有结余;5个部门单位未结合年度需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调整幅度较大;9个部门单位21个项目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二)预算资金管理不规范。13个部门单位15个项目执行中未充分考虑预算执行进度,预算压减不到位,年末有结余;4个部门单位将2023年度预算结余资金提前支付下年支出;3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按照标准支出;14个部门单位沉淀在单位往来资金账户超过两年;22个部门单位未采取预算指标调剂方式直接向其他预算单位划转资金,4个部门单位将预算资金直接拨付至本单位或下级单位往来资金账户。
(三)预算绩效管理仍待加强。8个部门单位28个预算项目未进行绩效自评;6个部门单位20个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真实,未能客观反映绩效项目完成情况;12个部门单位24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未体现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
(四)决算草案编报不准确。6个部门单位随意调整支出科目,决算数据未真实反映实际支出状况;11个部门单位未如实编报决算报表,决算数据与财务数据不一致。
三、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对区人资局、区土储中心等部门单位落实民生政策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
(一)就业补助资金审计情况。2022年至2023年就业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就业培训促进就业成效不明显;就业失业基础信息不实,2人存在单位缴存公积金及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仍进行了失业登记;公益性岗位管理不到位,1人重复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超范围享受社保补贴,4家企业吸纳非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企业社保补贴,36名灵活就业人员为企业法人仍享受社保补贴。
(二)土地储备资金绩效审计情况。2021年至2023年土地储备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土地储备管理不规范,区土储中心未制定储备土地管护和巡察制度,10个土地储备申报项目未按期实施;安置房源管理不规范,2,192套存量安置房源未完成网签备案存在安全风险;未及时清理项目资金,8个区级储备项目完成供地后未根据实施进度清理项目资金。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法要求,在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和国资国企审计中,持续关注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不到位,1家企业对外出租的房屋租金未及时收回,附属停车场出租3年仅签订第一年协议,合同签订程序不合规导致合同履行纠纷败诉,造成租金收入损失;国有资产处理不规范,1家企业自行将投入使用仅一年多设施设备交由承租户拆除并安装在其会议室,未明确租用权益;未严格执行招租程序,1家企业未经招标和租金评估,出租1,372.58平方米的房产。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基础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5个部门单位购置及移交资产未入账,3个部门单位盘亏毁损资产未办理清理核销手续,5个部门单位资产系统台账与账面数据不符;资产管理不严格,1个单位超数量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2个部门3项资产长期闲置未使用,3个部门单位4处房产未经审批对外出租或租赁房产。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法》规定,区审计局对21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主要问题如下:
(一)基建程序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5个项目可研编制不严谨;5个项目初步设计编制不规范;5个项目实施未执行初步设计批复。
(二)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2个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2个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不合理。
(三)项目成本管控方面存在的问题。21个项目建安工程成本结算不实;10个项目建设成本核算不实。
(四)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4个项目现场管控不到位;4个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10个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
六、审计建议
(一)持续强化预算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规范新增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加强与上年结余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统筹使用,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完整性。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从预算源头把控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强化预算执行监管,严控预算追加,增强预算约束力。加强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对结转结余资金、长期沉淀资金及时进行清理,统筹用于急需资金的项目和领域。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提质扩围,科学确定绩效目标,改进绩效评价方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二)持续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推动体制机制完善。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毕业生、困难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帮扶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数据平台,强化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坚持规划为先,提升土地储备计划制定的科学性、执行的有效性,建立定期清查储备房源、储备项目制度,提高存量安置房源去化效率,统筹盘活项目资金。
(三)持续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夯实国有资产管理根基,着力构建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处置规范、监督有力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明晰资产家底,建立详细完善的资产管理核算清查制度,定期核查国有资产情况,确保资产状况底数清晰准确。强化资产配置的绩效,排查低效闲置资产,推进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切实提高现有资产使用效益。科学管理实现规范处置,完善资产处置审批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安全高效。
(四)持续深化投资领域绩效改革,提升政府投资质效。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改革,完善“三库”流转程序,做实做细项目前期论证,确保项目前期决策成果深度,提升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控,严格执行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程序,健全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督促约束参建单位严格履职。严格落实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制度,及时办理项目结决算及财政资金清算手续,确保政府投资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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