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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2023 发文日期 2023-07-03 13:05
发布机构 江汉区财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江汉区财政局“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自查报告

江汉区财政局“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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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3 13:05 |  来源:

    2023年是“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年,自“八五”普法以来,江汉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提高财政普法针对性、有效性、广泛性,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推动财政事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区财政局认真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系统总结工作经验、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采取改进措施,推动全区“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地落实。现将我局“八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八五”普法以来的做法、成效和经验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确保普法责任落到实处

    1.健全“八五”普法组织领导。江汉区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责任人为成员的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调研法规科,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具体工作。全局基本形成了普法工作有领导管、有机构抓、有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强有力地保证了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2.制定“八五”普法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适应新形势下对普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保障“八五”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结合我区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江汉区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江财办〔2022〕7号),明确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重点内容、工作要求等内容,保障普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3.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责任。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等法治建设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自觉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全局工作大局,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对法治建设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重点任务,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和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在年终述职述廉中同步述法,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将学法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科室绩效目标,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定期听取财政“八五”普法建设工作和学法用法进展情况等普法工作汇报,把法治建设作为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使全局财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八五”普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学习,强化措施,确保普法宣传落到实处

    1.丰富法治学习内容。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精神,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局领导带头学习法律知识,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年度学法计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重点内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纳入学习内容,并进行专题学习,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同步述法。按照“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落实“每月一法”学习制度,组织收看普法警示教育片和法治动漫微电影,

    2.拓宽普法学法活动参与渠道。组织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法律法规等专业培训。组织干部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网上学习、应急法规竞赛、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活动竞赛、行政执法证考试等法律法规竞赛考试,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财政干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引导财政干部端正行政执法的根本态度。开展观摩庭审活动,以听促学、以案学法,着力补齐业务短板,引导财政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组织干部参加打击网络谣言、安全感测评等宣传,制作《预算法》法治宣传动画,参加普法微信答题活动,营造良好的普法学法氛围,提高整体法律素质。

    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选派处级干部、普法骨干参加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法治工作培训,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水平。组织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近两年来,在行管局系统、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等行业部门组织预算法实施条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等方面专题培训,广泛宣传各类财经法律法规,进一步加深财务人员对新规则、新办法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党员社区下沉”、乡村振兴对口帮扶,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做“法律明白人”,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争当积极传播法治文化的志愿者。2021年承办全市首场惠企惠民赶集会,为小微企业和商户提供法规政策咨询,实现各类惠企政策“全覆盖”“全知晓”。会同区税务局及时在“政企通”平台上发布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局领导结合主题教育和大兴调查研究活动带队走访多家重点企业,精准“推送”各类惠企政策。

    4.创新财政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宣传方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智慧普法,近年来配合区司法局撰写普法短视频脚本、拍摄普法抖音短视频,先后推出《用微信借钱给别人 借贷关系成立吗》《谁动了我的订单》《“个人隐私”不可侵扰》《“合作”投标不可取》等优秀普法视频作品;利用江汉区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号,推出10余集政府采购系列教学动画。2021—2022年联合区审计局、司法局等部门举办审计财经法规知识竞赛,夯实审计法及财经法律法规在全区属预算单位、国企以及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的运用,为新修订审计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2022年以来,每年举办为期三天的全区财务人员财政财务管理培训班,将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绩效管理等内容纳入培训课程,切实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法律意识,助防财务法律风险。组织开展近20场涵盖会计人员管理、债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等多项内容的“财政大讲堂”“务虚会”活动,以“财政人”培训“财政人”“财政人”畅聊“财政事”为特式,引导干部职工主动关注财政法治建设。

    (三)结合实际,普治并举,确保法治建设落到实处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局党组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对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财政预决算和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依法决策。对特别重大的事项,还需向我局聘请的专职律师征求意见,力争做到行政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合法化。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先后聘请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张霞律师、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团队为法律顾问,为我局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政府采购投诉、签订合同协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吸纳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建立法律顾问参与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涉及法律风险的重大行政决策在决策前,均请法律顾问进行风险评估,提出法律意见书,逐步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检查通知、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检查环节均有完整的文字记录,及时整理成为检查案卷。落实财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对检查单位作出处理处罚决定之前,局法制机构依法对财政检查案卷进行条法审理,从违法事实是否清楚、执法程序是否合法、采纳证据是否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拟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使用文书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查;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处理处罚,必须经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门户网上设置“权力清单”公示专栏,执行行政处罚“双公示”“零报告”制度,检查前在被检查单位张贴公告,将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和检查内容广而告之。

    4.落实行政执法监管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办《江汉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部署,全面加强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按照区司法局要求,用好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时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完成对参加监督证考试人员的财政审核任务。按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用好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督促相关科室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检查。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落实包容审慎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为推动江汉疫后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当前上位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相冲突、是否超过有效期、是否与我区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等情形,并对其进行修改或废止,进一步支持畅通政令,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

    5.落实维护财经秩序。2019年以来先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及其“回头看”督导工作,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高效、快捷、准确直达受益对象。2022年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围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规范国库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等重点领域逐项查摆问题,及时整改;2023年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开展“三公”经费检查和楼堂馆所建设情况专项整治、全区公务接待中违规吃喝专项检查,发现和解决一批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落地见效。加强重大资金和重点行业日常检查,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力度,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确保依法依规使用财政资金。

    6.落实法治建设经费保障。认真履行财政职责,近年来在财政收支紧张、预算压减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充分做好各项法治经费保障工作。足额安排全区聘请法律顾问经费,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挥作用。依法保障公检法司正常运转和设备更新,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支持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保障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覆盖,充分发挥园区楼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律师调解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政干部的法治理念还需增强,主动学法的观念还需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还未完全达到法治政府要求;二是财政法制机构人员均是兼职,单位法律专业领域人才缺乏,法治方面的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随着法治进程的加快,财政领域法律宣传工作还需要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继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夯实基础、强化宣传、扩展阵地,推动法治宣传“软”实力成为法治财政建设的“硬”支撑。关注重要普法时间节点,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落实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制度,组织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强化法治宣传效果。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落实省市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审慎执法要求,进一步理顺内部科室监督检查职责和工作流程,切实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3.打造法治营商环境。继续落实好上级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和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加大宣传力度,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力度,试行动态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区属单位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公平公正参与政府采购。

    4.落实法治建设任务。按照全区守法普法工作要点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夯实财政法治建设基础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分解任务,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全力支持法治江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5.抓好法治建设管理。按照区司法局要求,按时报送法治建设月报、信息、以案释法等资料,组织全局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法治学习和法治宣传,提高财政财经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覆盖率。积极参加省市区各级组织的法治培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财政法治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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