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信用办〔2018〕1号 关于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5 16:26   来源:江汉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迎接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创建终期验收,根据市信用办、市综治办《关于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武信用办〔20181号)精神,报经区综治委同意,区综治办、区信用办从今年起将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范围,考核结果计入各单位年度综治考评成绩。

按照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区信用办将2018年责任分工清单和考核计分办法予以印发,请各相关单位每周、每月、每季度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及数据,年终对照责任分工清单和考核计分办法进行自评自查,自评结果和相关材料及时报区信用办、区综治办,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单位年度综治工作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赵天骄  桂靖雯 

联系电话:85759718

 

    附件:2018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计分办法

 

 

 

区信用办           区综治办

 

           20188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