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科学技术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科学技术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武汉市江汉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武汉市江汉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
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江政办[2010]25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或组织拟订全区科技发展、创新型城区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规划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江汉地区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全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科学技术普及规划。
(三)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发展各类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技术开发计划、成果转化计划、创新体系建设计划及重大科技专项。
(四)组织制订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措施,管理全区民营科技企业工作。
(五)负责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学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区科技投融资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多渠道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六)负责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负责各类科技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实施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江汉地区科技创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管理。
(七)指导实施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高新技术产业化措施;负责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和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建设与发展。
(八)负责拟订全区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科学技术、重大科技项目的智力引进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区技术市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工作;指导、规范和监督检查技术交易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十)负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中试基地、科技产业示范基地等技术创新机构的申报推荐,配合有关方面开展综合服务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区各行业和区直各部门科技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区部门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工作;承担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科技人才及科技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专利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和实施区知识产权战略;负责本区域专利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协调全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十五)负责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江汉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江汉区科学技术局总编制人数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在职实有人数6人,其中:行政6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退休13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武汉市江汉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汉市江汉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828万元,支出总计851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42万元,增长20.70%,主要原因是新增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支出增加262万元,增长30.79%,预算追加2016年度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 828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万元,占本年支出35.61%;项目支出548万元,占本年支出64.39%。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总计828万元,支出总计85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2元,增长20.70%、支出增加262万元,增长30.79%,主要原因是新增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396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85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14.90%。其中:基本支出303万元,项目支出54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其他国防技动员支出1万元,主要成效是增强市民特别是广大科技管理工作者的国防意识和科技动员意识;科学技术支出547万元,主要成效是促进高新技术产值增加;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链接科技服务业,帮助企业落实加计扣除政策;推动大学生和青年创新创业,增加就业岗位;推动大学生和青年创新创业,增加就业岗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专利申请量;推动科技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发挥科技项目的创新应用示范作用,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我区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
(一) 国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二) 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67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68.00%。
(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19万元,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4.37%。
(四)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8.46%。
(五)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事业单位补贴。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江汉区科学技术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江汉区科学技术局本级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为预算的25.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50.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为预算的100.00%,其中:燃料费1万元;维修费 0万元;保险费 1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科技项目评审次数,严格控制接待专家人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万元,降低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降低100.0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降低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我局上交所有公车,从7月份开始无公车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技项目评审次数,严格控制接待专家人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江汉区科学技术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万元,比2015年增加5万元,增长45.45 %。主要原因是新增军转干部1名和聘用人员的办公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江汉区科学技术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市江汉区科学技术局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 “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 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 国防动员支出:根据区国防动员会议精神,国防科技动员列支经费,主要用于国防科技动员会务、宣传、培训等活动费用。
(八) 计划管理费:指区级科技主管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科技计划而发生的费用。一般包括:规划的制定和信息发布,项目评审、评估、咨询、招标、监理、验收、监督检查,科技工作目标管理、专利管理、科技宣传、科技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计划管理费按照“统一预算、规范使用、勤俭节约、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科技计划管理职能和业务工作需要安排,项目资金来源于当年的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
(九)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研发资金是区政府为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推进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