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6-01-21 10:00   来源: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一、支持律所集聚发展

集聚发展支持。对入驻江汉区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律所,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

二、支持律所规模化发展

规模化发展支持。对规模、全年创收、人均创收进入全市排名前二十强的律所,最高给予35万元支持。

数字化转型发展支持。根据律所数字化转型投入强度,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

三、支持律所争先创优

获评先进奖励。对获评国家级、省级优秀称号的律所,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

研究成果奖励。对获评国家级、省级课题研究成果的律所,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突出贡献奖励。对在招商引资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律所、律师,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承办案件入选优秀案例的律师,每件最高给予1万元奖励。

交流活动支持。对举办有影响力的专业性交流活动的律所,最高给予10万元支持。

鼓励品牌建设。支持律所打造特色品牌并给予宣传鼓励。

四、支持律所加强人才建设

优秀律师奖励。对律所培养或引进的国家级、省级优秀律师,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

涉外律师人才奖励。对律所培养或引进的涉外律师人才,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

青年律师补助。对首次执业的青年律师,最高给予12000元补助。

人才服务保障。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律师人才,给予子女教育、医疗健康、住房等方面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