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提出区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和调整意见;研究提出并协调区级机关之间、区级机关各部门之间、区级机关及其各部门与街道之间的职权划分。
3、审核区级党政机关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拟定和下达区直单位非领导职数控制总量计划,并负责监督管理。
4、拟定区级机关各部门的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
5、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制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审核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管理形式等事项;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管理工作。
6、调查研究监督检查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报告区编委并上报区委、区政府。
7、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信息传递工作。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江汉区编办由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编制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三)人员情况
二、2015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9.2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支出39.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4.2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
三、2015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39.2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
1.商品和服务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
(二)项目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机构编制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