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6-07-12 15:30 打印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增减情况说明

  区直机关工委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无下属事业单位)     

   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36万元。为上年预算的58%,比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3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召开座谈会、培训会,接待调研考察、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等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暂不安排,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待车改政策实行后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