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6-07-12 15:22 打印
 

区直机关工委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直机关工委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江汉区直机关工委本级行政单位1个。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6万元,支出决算为3.36万元,为预算的77%,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其中:燃料1.5费万元;维修费0.8万元;过桥过路费0.2万元;保险费0.5 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为预算的26 %,比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关于对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有关管理规定,压缩公务接待项目,执行“确需公务接待按照标准在机关食堂安排就餐”的规定。

2014年公务接待费0.36万元。其中:用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0.16万元(1批次40人),区直党建工作联系片组交流0.1万元(1批次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