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等规定,江汉区档案馆会同各档案形成或者移交单位完成了一批1950年至2001年馆藏期满档案的开放审核工作。现依法向社会开放馆藏档案4.2万件,主要涉及文化、教育、科学等相关方面内容。
今后,我馆将继续常态化推进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加快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
江汉区档案馆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