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日至8月3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江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园林局)党委开展了燃气安全管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并于2024年10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做好部署安排。认真学习传达区委巡察反馈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严格对标对表梳理巡察反馈的问题,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动态跟踪落实,形成全局上下共抓整改工作格局。
(二)强化高位统筹,层层压实责任。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整改事项主动认领,推动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逐条逐项落实整改责任。通过将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加强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来抓,党委班子成员适时开展实地检查调研,全程跟踪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举,把巡察整改与城管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聚焦问题短板,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一)履行领导责任方面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燃气安全的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重要议题,在局党委会上进行重温学习。将近期安全生产及燃气安全的学习内容结合本系统工作开展讨论交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委会“第一议题”、行政办公会议题,做好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加强学用统筹。二是完善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根据《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当前工作重点,对专委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进行更新和明确。充分发挥区城镇燃气安全专委会牵头部门作用,定期召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落实部门联动、联席会议、信息抄告、问题通报等机制。三是统筹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领衔推动,通过召开部署会、推进会,实地走访踏勘,及时协调解决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瓶改管”等重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推动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履行管理责任方面
一是加强市区联动。主动与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二大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每季度向市交通运输局汇报工作情况,及时了解掌握最新政策要求,积极与硚口区等周边城区交通运输部门联动,全面掌握燃气运输企业在我区运输情况。二是强化燃气监督检查执法。大力推进执法管理培训,探索建立教科书式执法场景应用,推动执法人员综合素养提升。强化执法办案签批、审核机制,不断规范办案程序。加强与燃气企业的信息沟通对接,推动执法关口前移,从源头减少重复隐患问题的发生。三是多举措开展燃气安全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等活动,主动向市民讲解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应急措施等内容,引导市民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督促燃气企业、供应站点严格落实入户安检工作,对燃气用户开展一对一安全用气宣传和指导。通过“江汉城管”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常态化普及燃气安全常识。
(三)履行行业监督责任方面
一是压实燃气经营企业责任。对全区供应站点每月开展全覆盖检查,针对问题点位落实“回头看”,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对燃气企业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定期评估,联合区直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长期存在问题的企业(站点)进行约谈和跟踪督办。二是加强燃气运输企业驾驶员动态管理。推进驾驶员信息备案工作机制建设,每月动态更新员工本底花名册。联合第三方检查平台运用视频监控等手段,掌握燃气运输企业驾驶员工作情况,及时提醒预警驾驶员安全驾驶,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三是推进燃气安全管理智能化建设。持续完善智慧燃气平台上非居用户实名制清单,落实非居用户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及时掌控全区瓶装液化气全流程扫码数据,定期对各供应站进行复核检查。
(四)压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等方面
一是规范辖区燃气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操作流程。指导燃气企业、站点规范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企业、站点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备案。严格监督企业、站点落实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定期对企业、站点自查表进行检查抽查,对未严格落实自查制度的企业、站点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完善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对现有的区级城镇燃气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制定《江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燃气应急处置流程》,进一步优化事故应急响应流程,保障燃气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快速处置、及时上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实行每日备勤制度,及时妥善处置全区燃气安全警情。三是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保障。严格检查燃气企业、供应站点安全生产培训、学习及消防演练等相关资料台账,对未达要求的及时通报并督促补充。督促企业、站点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学习计划,不定期召集各燃气企业、供应站点负责人开展集中培训学习。积极协调市燃气主管部门对新增从业人员、证件到期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给予帮助指导。
三、树立长效理念,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局党委将以此次燃气专项巡察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紧盯问题整改,抓好日常督查,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一)持续强化整改落实。从严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巡视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强化举一反三;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领导及责任单位,加强跟踪问效,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政治思想教育抓起,从重点领域预防入手,从问题整改落实着力,注重管在日常、查在经常。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责任部门各负其责,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注重治本、预防和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教育、预防、监督及惩处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牢固树立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工作理念,狠抓制度执行,确保巡察问题整改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7-65650905;通信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东路3号,邮政编码:430014;电子邮箱:jhqcgj@163.com。
中共江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委员会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