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会”倾情调解化纠纷 廿载纷争终得解

发布日期:2025-04-18 15:15   来源:江汉区总工会 打印

“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鲜红的锦旗上,烫金的大字熠熠生辉。近日,一面承载着当事人深深谢意的锦旗,被郑重地送到了“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室。当事人周某1、吴某某用这面锦旗,向两位法官及调解员表达了对案件圆满解决的诚挚感激之情。

据悉,原告周某1、周某2、吴某某与被告某单位签订停薪留职协议,约定待岗期限届满后返岗。期限届满后,经多次协商,三原告均未能按期返岗。直至2021年11月,被告单位通知三原告返岗。基于此,三原告认为因被告原因造成其待岗期间工资损失及养老保险金权益受损,求助至江汉区总工会调解中心。总工会受理后,借助“法院+工会”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案件递交至江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在充分研判的基础上,法院与工会共同开展“一揽子调解”工作,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诉前调解阶段未能达成一致后导入诉讼程序,经过三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先后组织各方线上线下调解6次,最终成功促成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周某1、吴某某与被告某单位达成“赔偿损失+分期支付”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既最大限度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充分考虑单位经费管理的特殊性。周某2因未到退休年龄,在法官释法明理后主动申请撤诉。

“感谢法官和工会的同志!”吴某某感慨道:“解开了困扰我二十多年的心结,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总算能睡个好觉了。”

该案的成功化解,作为“法院+工会”联动调解机制的生动实践。以柔性司法与工会关怀的双重温度,将“案结事了”转化为“事心双解”,让司法为民的初心在每一个细节中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