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6-07-08 12:02 打印
 

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补充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8.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3.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往来接待、三万等工作。(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公务用车3台,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4.5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比上年度减少4.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计2015年下半年将进行公车改革,财政只安排了半年的公车运行维护费,待车改政策实行后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