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6-07-08 12:00 打印
 

2014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补充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江汉区机关集中管理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江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08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中:燃料费2.90 万元;维修费4.25万元;过桥过路费 0.37万元;保险费1.48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次数,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大幅降低接待费用,共接待24批次38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