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6-03-08 09:44 打印

 

表4: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工作的具体方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机关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共性问题。

  3.负责制定区机关后勤党建工作、文明单位建设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区机关公共经费预算管理和区机关后勤经费单位的财务指导;根据财务管理办法,建立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后勤经营单位的财务检查工作。按规定负责统一发放工资福利。

  5.受区国资办委托,负责对区机关国有资产进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6.贯彻国家住房货币化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7.负责指导区机关后勤经营创收工作,负责制定区机关后勤经营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

  9.负责制定区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中后勤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局后勤工作人员的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及专业人员的评聘申报和聘用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工作。 

  10.负责指导区机关水、电、冷暖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协调机关环境、绿化、美化、办公秩序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品购置、生活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区机关通讯及医疗保险、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安全保卫、收发等管理工作。

  11.负责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重要客人的接待工作。

  12.负责管理机关食堂,为机关干部工作和生活提供后勤服务。

  13.管理机关会议中心,为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单位的重要会议提供有关会务保障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处级、科级非领导职数由区编办、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另行核配。          

(三)人员情况          

江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编制 14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0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 14 人。在职实有人数 20 人(其中工勤人员6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0 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0人(其中工勤人员6人)。退休人员 28 人;聘用人员6人。

 

二、 2016 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276.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276.5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76.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支出2276.5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636.43万元;项目支出1640.07万元。                  

三、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2276.50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636.43万元。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59.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医疗保障。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6.4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3.商品和服务支出30.93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费、培训费、福利费等。

(二)项目支出1640.07万元。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0.07万元。其中安排的主要项目有:

(1)结对共建项目 5 万元。主要用于三万活动,社区结对共建。

(2)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项目 40.71 万元。主要用于财务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及财务管理费用。           

(3)门前三包灭鼠承担项目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灭鼠工作。

(4)电梯、电话、发电机、空调等维护材料63.40万元。主要用于大楼设备日常维护。

(5)其他邮电费118.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移动补贴及大楼日常办公电话。

(6)水电气费用项目3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大楼正常办公。

(7)信访维稳及保安经费140.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安全维稳。

(8)办公费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用品及档案袋信封等。   

(9)不可预见经费52万元。主要用于大楼环境卫生及安全保障。

(10)大楼物业管理及设备购置100万元。主要用于大楼设备购置及日常维护保养。

(11)区机关大楼保洁91.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保洁。

(12)节能办公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区机关节能工作。

(13)扶贫专款113.30万元。主要用于陨西扶贫。

(14)政府购岗经费270.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聘用人员工资福利。

(15)后勤服务支出214.48万元。主要用于后勤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16)食堂管理费项目 12.50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食堂运行,提供机关人员生活保障。           

17)电梯、电话、发电机、空调、锅炉等维保40.60万元。主要用于电梯、电话等设施设备维保。

 

 

 

 

5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机关及下属0个事业单位。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 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预算3.4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7万元。主要是在职转退休。按照财政公务接待费严格控制标准,预算安排3.4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 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行政单位暂不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待车改政策实行后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