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也就是规章制度,是我们应该遵守的,用来规范我们行为的规则、条文,它保证了良好的秩序,是各项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制度建设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一、加强制度建设应当进一步深化对制度功能的认识,不断加大推进工作制度化的力度。由于行为主体存在人性弱点、行为能力差异以及行为环境的不断变化,制度规范和约束的功能指向往往侧重于消解人性弱点、增强行为能力和克服客观环境不利因素。制度经济学中常常引用“分粥”的案例来说明制度的功能:在一个僧多粥少的庙里,人们发现掌勺和尚分粥有多有少,因人而异,很不公平,于是掌勺和尚改由大家推选。但一段时间后,发现这种方法也行不通,因为谁都有私心,大家推选的掌勺和尚其实也亲疏有别,难以公平。经商量,决定轮流掌勺,一人分一顿,情况虽一时有所好转,但时间一长,发现问题更多,因为个别和尚不仅分亲疏贵贱,轮到自己时还又吃又藏。经过反复讨论,大家决定在轮流掌勺的基础上再加上一条规矩:分粥者必须最后拿剩下的那一份。这样,问题最终得到了很好的解决。长期以来,我们对制度的功能和力量重视不够,更多地强调思想教育和思想改造,虽然两者都很重要,但却有着明显的局限性。在推进制度建设的进程中,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制度上找原因。”坚持走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这是对制度及制度功能的深层次把握和运用。
二.加强制度建设应当注重发挥制度的整体功效,着力构建科学的制度体系。在某种意义上,制度建设所追求的已不是某一项制度的创新,而是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加强制度间的联系和对接,对制度的功能进行整合,形成良性机制。作为一个整体,全街的各项制度之间应当协调一致,如果各部门的制度互相不能够协调一致,遵守制度的人就会感到无所适从,建立完整统一的制度体系,应当将各个部门制定的内容相似的制度进行统一设置。
三.加强制度建设应当要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制度建设关键是要管用、可行。制度都是人订的。人是最重要的因素,因此,制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单位的发展而不断修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针对一些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具体实在、切实可行的制度。如果一项制度的出台得到了全体成员的支持,这样的制度肯定不能出台,因为这样的制度,肯定直接或间接地牺牲了单位结构中某一方的利益;如果都反对,这样的制度也不能强制推行,因为不仅法不治众,更重要的是会造成单位结构不同利益群体的失衡,这和全体成员都赞成所产生的问题是一致的。但凡好的制度,肯定是有一部分人反对,有一部分人赞成。好的制度,肯定是考虑到了单位成员以及单位关联成员的方方面面的利益,并经过严谨周详的论证才能出台。因此,制度应该尽可能全面,同时单位中每一业务环节、服务环节、管理环节以及利益可能波及到细小方面都要有制度的身影,也就是说制度要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深入到单位的各个环节角落。不然制度与制度之间的缝隙、制度本身的漏洞,都有可能导致投机事情发生。如果制度与制度之间矛盾交叉,更会导致有关部分无法执行,该制度效力的减弱,进而导致整个单位制度效用的减弱。制定制度与修改不合时宜的制度可采取干部职工论证、横向交流论证、研讨论证等方式,建立科学的制度体系,通过制度保障被大多数人接受,建立制度激励机制。对于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管理需要的制度,要及时地进行修订,将不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规定予以废止,重新制定、完善适合管理需要的、统一的制度。
有这样一套制定合理、执行、监督到位,科学的制度管理体系,才能更好地发挥出人的最大潜能,为单位高效发展提供强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