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探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关于规范开展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武事中事后监管联办〔2018〕2号)的要求,结合《江汉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我局2018年工作计划。
一、抽查任务名称和次数
我局2018年全年拟定抽查计划12次,每季度完成抽查任务3个,每个任务以当月月份为名,限期一个月完成。(详见附件)
二、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组成
(一)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由“武汉市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在我局录入的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二)抽查人员组成
抽查人员由“武汉市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在我局录入的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每个抽取对象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与检查工作。
三、抽查内容
根据《江汉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我局有随机抽查事项总数6项,分别为:1.水务工程建设、安全及质量管理的行政监督检查;2.对水土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3.对河道采砂监督检查,4.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监督检查;5.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6对水资源管理的行政监督检查。由“武汉市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定向抽查,分配给各个任务,由执法人员执行检查。
四、抽查比例
抽查比例以抽查对象名录库的具体数量为准,以5至8个浮动对象为比例抽取,确保每次抽查对象不会过少或过多。
五、抽查时间要求
每次任务生成后时间限定为一个月,一个月内必须完成检查,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录入到“武汉市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平台上,公开调查结果。
六、工作要求
各执法检查人员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熟悉和掌握“武汉市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制定抽查计划表,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明显实效。
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局
2018年4月25日
附件:
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局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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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取日期 |
1 |
对水资源管理的行政监督检查 |
201801 |
对水资源管理的行政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从事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
江汉区在建项目 |
2018年4月、6月、10月 |
2 |
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201802 |
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水资源费的依法缴纳情况、专款专用情况 |
江汉区在建项目 |
2018年4月、5月、11月 |
3 |
对水土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 |
201803 |
对水土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生产建设单位执行落实水土保持法情况 |
江汉区在建项目 |
2018年4月、7月、8月 |
4 |
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监督检查 |
201804 |
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依法缴纳情况、专款专用情况 |
江汉区在建项目 |
2018年4月、9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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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为我区目前暂无水务工程建设及河道采砂许可,故此两项抽查事项暂时无法生成抽查任务。 |